2014年8月21日 星期四

(因果 坐花誌果)獲盜受譴七則

(一)
      江蘇昭文縣主簿(審判官)李先生,精明強幹。一心想有所表現而得升官,想到主簿之職是冷官,難以受到保舉提拔,只有捕獲鄰省之盜賊,才可以越位升遷。就不 惜出重金,買通暗線進行追捕,確實有所收穫,但被捕獲者都不是首犯。當時有一外號九斤王者,是浙江省的著名大盜。李得到了他的蹤跡,就秘報上級,取得了拘 捕證,越境出擊,把他抓了回來,只經一次審訊就供罪了,並依法處理。

      李因查獲鄰省大盜有功,被推薦送刑部引見受獎,所以來到省城等待公文,暫時住在旅店裏。另有一位也等待升遷的同級官,來向李借錢。李進房內開箱取銀,鎖不 知怎麼打不開,而來借錢的人催得又緊,李情急之下把鎖扭斷,箱子打開了,用力過猛,裏面的東西被震亂了,一把刀子跳出來落在地上,李一怒之下頓了一腳,鞋 子脫了,光腳踩在刀上面,狂叫一聲,倒在地上。恰好王菊如少尉(縣主簿)也等在省城,住在同一個寓店裏,與李很相好。聽見叫聲,趕緊跑來,只見那把刀從腳 底穿入直透腳背。王立即把刀拔出,血湧如泉。把李扶上床,去找來骨傷科大夫,敷了藥,痛疼止住了。李雖不能走路,但飲食談笑仍然正常,王菊如陪伴他直到天 黑才回去。第二天早上王去李寓看視,家丁告訴他:「主人睡著以後,神魂不安,通夜口中喃喃說著話,聽不清說什麼!」王急忙進屋。見李背靠在枕頭上呆坐在床 上,看見王來,也不動。和他說話,他語無倫次。王懷疑他病了,勸他先回去,說:「你還是先回縣署,調理幾天再來蘇州吧!」

      李瞪大眼睛,發怒說:「我是浙江 人,屬浙江管,應浙江抓我,勿應江蘇抓我。現在要我去,還送我去浙江!」李是山東人,而他說話的口音,像似嘉興湖間的人。王知道,他是被九斤王鬼魂附體 了。就替李雇了船送回昭文縣去。臨走時,還在對王說:「你要叫我回去,就送我去浙江!」王順口應付著,讓李的家人扶他上轎,王一直看著船啟航了,才回到寓 所。沒過三天,就傳來李死的消息。


(二)

      會稽有一姓施的,起初任廣東巡檢。因為多次捕獲海外強盜有功,而越級提升為知縣,連任了幾個肥缺大縣。後因未能通過計典(滿清時國家規定三年一度考核官員政績的制度)而被罷官。他的小兒子,生來很聰明,大家稱讚他是「千里駒」。

      施回鄉後,小兒子突然得了精神癡呆症。成天對著牆壁跪拜,口中絮叨說:「這個案子不關我的事,廣東的那件案子,我都沒有插手。」翻來復去,就是這兩句話。 他父親要是一向他詢問,他就怒目而視,說:「都是你害我的!」後來竟因癲癡而死。施氏夫婦,也相繼死去,一家人就此星散。

(三)

      王伯陽司馬(付縣級),代理上海縣令之職,招募一批鄉勇,在海上緝捕海盜。其中有周氏父子兩人,身強力壯驍勇善鬥,每次出洋,必有所獲。有一天,出海回 來,報告說捕獲大盜十二名,人船全部抓獲。王司馬大喜,馬上提審,口供說是福建、廣東的販鹽走私船,船上有銀數千兩,都是販鹽所得,此外並沒有其他贓物證 據。

      王司馬認為他們不承認是盜匪,大怒,嚴加拷打並上了頸枷鐐銬,他們都被迫承認是強盜。究竟是否屬實,就不得而知了。在抓獲這批強盜的第二天,周鄉勇的 兒子,因為把東西遺忘在出洋捕盜的官軍船上,打算上船去取。而官軍的船太大,不能開進吳淞口,來往必須用駁船擺渡。周的兒子就駕了駁船來到軍船傍,逞著自 己驕健,奮身跳上船去。拿了東西,又一躍而下,不料想駁船此時被橫向吹來的風吹離了原地,周子失足落入海中。大家趕忙搶救,正值退潮,周子被潮水卷走,連 屍首都未撈到。

      王司馬直到現在還不覺悟,竟以巨盜罪定案。十二人被押至省城,全部被殺。因為緝捕強盜精明能幹,王司馬將受到晉級,周鄉勇也被提拔為守備。王司馬接到升遷 令不到三天,無病而突然死去,死時似乎看到了什麼。當時人們都知道,這是一樁冤案,卻沒有人出來上訴。但是上天的施報,卻是絲毫不差的!

(四)

      道光乙巳丙午年間,江南發生一起搶劫殺死官員的大案,長期未破。上級重金懸賞捉拿。有人來報,說盜首隱藏在江北裏河一帶。蘇州撫台派一名司馬和一名縣令前 去,會同地方官緝拿查辦。不到兩月,報稱已捕獲二十多人,嚴加刑訊,都俯首認罪,全部處以斬首。公眾輿論不以為然。但那位司馬和那位縣令因破案有功而得到 上級獎勵。

      不到兩年,那位縣令被委任為常州某縣令,到任僅七天,就無病突然死亡,死時似乎見到了什麼。第二年那位司馬被提升為徐州守備,接到調令行至 袁浦,也無病突然死亡,死時似乎也見到了什麼。兩人都是四十左右,年富力強,且都死在升官得意之時,人們都覺奇怪,認為是辦前案辦得太冤屈的原因所致。

(五)

      有一參軍(相當於公安局副局長)江某,急欲得到一個知縣職位。有一位華亭縣令與他相好,把自己抓獲的幾名盜賊送給江某,作為他的業績,為他上表請獎。上級 認為抓獲的人數,不合保獎條例,未予批准。江某就出錢買了二名被捕盜賊,補足了名額。於是便得到推薦,送刑部引見。後來得到部裏旨命,以知縣資格任用。剛 到任,突然跌倒在地,扶他起來以後,說話就語無倫次,好像在和人爭吵指罵,到了半夜,就死了。

(六)

      陽湖縣主簿(刑審官)某,性貪婪狠毒。開始在婁縣作主簿,就有「血迸師姑」的綽號。後調來陽湖縣,當時有一名欽犯莊午可在逃,很久都未捕獲。主簿密訪,得 知莊潛逃去了徽州,就向常州府報告了。得到飭令前往徽州緝拿,在涇縣鄉間捕獲了。涇縣縣令想得首功。用二百銀元行賄,這位主簿就把莊讓給了縣令。莊被押往 蘇州,很快被正法。

      不久主簿某早晨起來,準備去縣衙上班。忽然仰頭對空大喊:「莊午可來了!」又喊:「進來了!」他急忙跑進臥室,對家人說:「快把他擋住,不要他進來!」接 著又頓腳說:「啊呀,已經進房裏來了,怎麼辦!」他一下子逃到床上,兩手死死把住帳門,狂呼:「救命啊!救命啊!」過了一會,聲嘶氣竭,七竅流血而死。

(七)

      武進縣令某,在南匯縣任內時,正是己酉庚子年,禁止鴉片很嚴,凡吸食者,都判死刑。地方官只要一月之內抓獲十五起,立即升官。當時裕謙任江蘇巡撫,督辦禁 煙很嚴厲。這位縣令,為討好巡撫,兩月之內就上報破獲一百多件煙案。裕謙大喜,為他上書申請加為同知的官銜。以半年為期,在此期限內,抓捕了許多人,但都 沒有罪當殺頭的,而大半都囚死在獄中。過了幾年,這位縣令,從武進縣,調任元和縣,三年一度的政績考核中,他贏得了卓異的評語,要進京城引見。看其勢頭, 大有升太守,乘五馬之勢。

      船行至清江浦,住在前艙的家人,聽到這位縣令大聲說:「你們有話好說,別動手!」當時所乘的是常州的花船(有妓女陪客調笑飲酒作樂之船),這船上的妓女與 這位縣令素來相好,家人以為他是在和妓女調笑戲謔。接著又聽到他的呼叱聲,又說:「我們還不該死,為什麼忍心把我們置之死地!」家人才覺得奇怪,一起來到 後艙看個究竟。

      只見這位縣令神色沮喪,手腳作出撐拒的樣子。家人進艙後,他才安定下來,說:「幸好你們來了,不然就糟了!」問他出了什麼事,他又沉默不 語。有人勸他請病假,返回蘇州,他不同意。第二天,船過黃河,來到王家營。船開了不到兩個碼頭,縣令的病就大發作起來,昏昏地不知人事,嘴裏說的話,都是 在和人爭吵。當時他兒子也隨行在船上,決定護送他南返回蘇州,晝夜兼程。船行至常州的途中,病已瀕危了,忽然他兩手摳挖自己的舌頭,大叫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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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坐花主人說:「盜劫別人財物,國法所不容。抓捕殺頭,應當不算罪過。當官者,果真是實心為了國家利益而除莠安良,有誰能說不對呢!地方官吏根據案情進行搜 捕,這是盡職奉公;對盜賊而言,這是情真罪當。盜賊依法而死,他怎麼敢仇視執法的官吏呢!

      然而,身為人民的父母官,不能教養所轄之民,以致窮困而成了盜 賊,被捕而殺頭。內心本該有哀憐之情,不應感到高興。有仁慈心的人,甚至會感到遺憾。如果不是自己所管轄的範圍,而自己又不是專門負責的官員,又不是出於 公心,只是一味想自己升官躍遷,而越境出錢購捕,即使贓真盜確,就是這一念私心,那盜賊就可以仇恨他!何況其中還有更多不符事實與不盡人意之處。或者張冠 李戴,或者誣良為盜,或者僅是鼠竊狗偷,本不該死,卻多方羅織罪名而定以死罪。他們負屈含冤而俯首就死,這樣的人,死而有知,能不仇恨那些因此而升官進爵 的人嗎!我三十年來所看到的,凡以這種辦法升官提拔的人,多半都是祝賀者還在家裏喜慶朝賀,而弔喪的人已來到門前了。因此之故,我就挑選了幾件比較明顯的 事例,記述下來,作為身居官位者的儆戒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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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則故事選得好極了,
利益在前,許多時候我們都是奮不顧身的往前追,
俗話說,公門當中好修行,
想想可得是心存良善,行為穩定才行得好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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