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5日 星期五

(因果 坐花誌果)陶順

      陶順,是我(坐花主人)外叔祖父姚文僖老先生的僕人。叔祖父僖公在京作官時,我外曾祖住在家裏,叔祖讓陶順留在家裏作看門人。陶順與家中一婢私通,經常 偷取主人家的東西去賣,得了錢送給那位婢女。我四舅媽的房中丟了一床單被,是陶順所盜,這間房子就在家人經常出入的側門旁不遠處。恰好有一位叫花子來在門 外要飯。陶順就嫁禍在叫花子身上,誣陷是他偷的。這個叫花子不服,陶順就糾集家中僕役,把他抓住痛打,見叫花子已被打成重傷,才放了。叫花子出去不幾天, 就死了。

      不久,文僖公調任廣東提學,把外曾祖接去共住奉養,陶順也隨之去了廣東。住定後過了幾個月,陶順身上長了疹子,忽然發了瘋。當時正是隆冬,他光著身子在院 子裏跳個不停。於是叫勁大的人,把他抱住,放在床上,剛鬆開手,他一蹦而起,跪在地上,自言自語說:「程安兩縣城隍,由於我不該偷盜主人之物,反而誣陷叫 花子,又把他打死,今天提我去會審。」接著就自己一邊吆喝一邊打嘴巴,用手自己批打臉頰數十下,後又吆喝打腿,他就爬在床上,自己擂打臀部無數,全部成了 青紫色,就像遭庭杖打的一樣。這樣一連鬧了幾天,最後在號叫聲中死去。臨死前,他向侍候他病情的人要銀子,那人把枕頭邊放的銀包遞給他,他搖手說:「不 是!」那人就到街上去買了冥錢回來,給他看,他才面露喜色。當即就在他床前焚燒。陶順向空中揮手說:「你們可以拿去,不要嫌少!」這件事也可以證明,焚燒 冥錢的說法,不全是無稽之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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