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

(因果 閱微草堂筆記)悖入悖出


  獻縣衙門裡有個王某,是個刀筆吏,專靠耍筆桿子幫人訴訟,乘機敲詐勒索他人的財物。但他每得到一筆不義之財後,必然被另一起意外事故消耗掉。

  這衙門附近的城隍廟裡有個道童,一天夜晚,他路過大殿的走廊下,聽見有兩個官吏在殿堂裡拿著簿子在對 帳。其中一位說:「那傢伙今年搜刮的錢財可真不少!得想個辦法讓他損耗損耗!」正在沉思間,另一位說:「只要一個翠雲,就夠他受了,沒必要再費其它的周折 啦!」這城隍廟裡經常鬧鬼,道童已經司空見慣,也不害怕。但不知那二吏所說的翠雲到底是什麼人?也不知是要給誰損耗?

  不久,獻縣城內的妓院中新來一位名叫翠雲的妓女。那王某立即就被這翠雲的美色迷住了。在她身上,花去了 所積蓄的不義之財有八九成。還被染上一身惡瘡,他延醫用藥,百般調治,等到他的病差不多治好了,他所有的積蓄也全花光了。有人統計他平生所得的不義之財, 可以用於指頭算得出的,大約就有三四萬兩文銀。後來他得了瘋病暴死,竟連買口棺材的錢都沒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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